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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好人
tea 发表于 2007-09-12 21:44:25
最近大家都忙着讨论那个声称救了个老太太却被诬告的倒霉小伙子的事情。小伙子叫彭宇,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等公交车的徐老太,在上下车的拥挤人群中摔倒,第一个下车的彭宇,将其扶起。徐老太指控彭宇为将其撞倒的肇事者,要求他承担医疗费损失费10多万元;彭宇声称自己只是好心帮忙。法院认定徐老太是与彭宇相撞后受伤,要求彭宇补偿徐老太损失的40%。彭宇事后将事件投书当地媒体,称自己好心反被诬。这个故事也因为符合“好心反被诬”的戏剧性和道德煽动力,迅速在网络上传播。”---以上摘自《南方都市报》。
据说事件过程是有视频录像的,但好像没录完整,然后审理前派出所好像又把老太的证词丢了,证人的证言也没能概括全部事件,所以法院没有足够证据判断到底谁说的属实,觉的“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判决书语),就做了上面的判决。这个“常理”包括小伙子主动送老太去医院,还在医院帮老太垫付了200元医疗费,并且在一审时小伙子也没陈述自己见义勇为的情节。这判决一出来,好些群众可气坏了,说这不是让大家别见义勇为嘛,做好事成了心里有鬼了;另一部分就说,没证据说他有责任,也没证据说他没责任啊,把这事摊网上根本就是借机炒作;还有很多专家分析这事的法理,心理,常理啥的,一时间热闹的不行。
我总觉的这事听着耳熟,不是发生过类似事件就是有过类似影视作品,但好像从来都没弄这么大动静。现在网上多是义愤填膺替这小伙子抱不平的,我还看有人根据有限的录像资料分析那老太摔的位置和小伙子的位置,又是左右,又是前后,还加上角度什么的,以证明小伙子的无辜,详细程度跟分析肯尼迪遇刺的电影有一拼。可是我没看到一篇报道涉及老太的伤势,那老太到底摔的有多严重,如果医疗损失费有10万,估计不轻,这把年纪的人伤筋动骨也不算小事,她现在到底好了没?没人关心,因为这些都不重要,她已经被大多数人当成了诬告别人的骗子,甚至还有人说她是专业“碰瓷儿”的。
我懂的法比法盲多点有限,所以我没资格对这个判决说三道四,但是我却禁不住在想那被大多数人唾弃甚至谩骂的老太是什么心情。有人说这个事件疑点多,老太儿子是警察,证据又被搞丢,人们几乎毫不犹豫的判定小伙子弱势,毫不犹豫的认定弱势一方必将受到不公正对待,大多数舆论在事件判决前就已经认定小伙子是无辜的活雷锋,对老太一家嗤之以鼻,有人还将老太家的地址什么的公布在网上曝光。这莫非就是“公正”?以目前情况看,亲眼见到事件全过程的人除了彭宇和老太就没有第三个(或者有,只是他们选择沉默),如果好人被诬是不善良,那么没有亲见事实的情况下冷漠的无视并咒骂一个受伤老人就算善良吗?难道善良就不应该包括最起码的宽容吗?“被诬告的活雷锋”到底是真正发生的真相,还是人们潜意识里期盼的真相?
判决出来后,有人悲观的说这件事将导致雷锋精神,社会良知的消逝,动辄社会道德怎样怎样,但是人们主观意识的判断就是道德吗?媒体在法律判决之前就对事情做出结论并影响大众,这种民间意识高于法理的趋势不但让我悲观,更让我害怕。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和不公平,这个社会如此错综复杂,如果人们已经不再信任任何约束机制,那么什么才是我们判断是非的标准,什么才是维系各种因素平衡稳定的依赖?所有以道德为说辞去判别彭宇撞人案真相的人们,是否曾经想到,他们实际拥有各不相同的道德标准,如果未来某天事情真相真的能揭晓,谁的标准应该作为了结此事所依之尺度呢?
当看到判决中“常理”二字时我其实也无比意外,但我随后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我会做同样的事情吗?我不会。所有对“常理”二字耿耿于怀的人们,如果换做你们在那种情况下,你们会做同样的事情吗?我相信大多数不会。雷锋精神之所以可贵,因为这样的人太少,人们愿意歌颂雷锋们却未必愿意成为雷锋们,如果这是事实,那“常理”二字又有什么无理呢?内心深处,我也希望小伙子是个活雷锋,在越来越多让人失望、愤怒甚至恐惧的事情发生的今天,所有人都在潜意识里期盼身边能够多些美好,多些感动,彭宇事件的舆论反应不难理解。如果想遇到好人,首先要做个好人,我这样想的同时,心中却略过一丝犹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似乎早就成为行事信条,我可以保证不做坏人,但我有能力,有胆量保证做个好人吗?我还真不知道。
see the world---Gomz
据说事件过程是有视频录像的,但好像没录完整,然后审理前派出所好像又把老太的证词丢了,证人的证言也没能概括全部事件,所以法院没有足够证据判断到底谁说的属实,觉的“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判决书语),就做了上面的判决。这个“常理”包括小伙子主动送老太去医院,还在医院帮老太垫付了200元医疗费,并且在一审时小伙子也没陈述自己见义勇为的情节。这判决一出来,好些群众可气坏了,说这不是让大家别见义勇为嘛,做好事成了心里有鬼了;另一部分就说,没证据说他有责任,也没证据说他没责任啊,把这事摊网上根本就是借机炒作;还有很多专家分析这事的法理,心理,常理啥的,一时间热闹的不行。
我总觉的这事听着耳熟,不是发生过类似事件就是有过类似影视作品,但好像从来都没弄这么大动静。现在网上多是义愤填膺替这小伙子抱不平的,我还看有人根据有限的录像资料分析那老太摔的位置和小伙子的位置,又是左右,又是前后,还加上角度什么的,以证明小伙子的无辜,详细程度跟分析肯尼迪遇刺的电影有一拼。可是我没看到一篇报道涉及老太的伤势,那老太到底摔的有多严重,如果医疗损失费有10万,估计不轻,这把年纪的人伤筋动骨也不算小事,她现在到底好了没?没人关心,因为这些都不重要,她已经被大多数人当成了诬告别人的骗子,甚至还有人说她是专业“碰瓷儿”的。
我懂的法比法盲多点有限,所以我没资格对这个判决说三道四,但是我却禁不住在想那被大多数人唾弃甚至谩骂的老太是什么心情。有人说这个事件疑点多,老太儿子是警察,证据又被搞丢,人们几乎毫不犹豫的判定小伙子弱势,毫不犹豫的认定弱势一方必将受到不公正对待,大多数舆论在事件判决前就已经认定小伙子是无辜的活雷锋,对老太一家嗤之以鼻,有人还将老太家的地址什么的公布在网上曝光。这莫非就是“公正”?以目前情况看,亲眼见到事件全过程的人除了彭宇和老太就没有第三个(或者有,只是他们选择沉默),如果好人被诬是不善良,那么没有亲见事实的情况下冷漠的无视并咒骂一个受伤老人就算善良吗?难道善良就不应该包括最起码的宽容吗?“被诬告的活雷锋”到底是真正发生的真相,还是人们潜意识里期盼的真相?
判决出来后,有人悲观的说这件事将导致雷锋精神,社会良知的消逝,动辄社会道德怎样怎样,但是人们主观意识的判断就是道德吗?媒体在法律判决之前就对事情做出结论并影响大众,这种民间意识高于法理的趋势不但让我悲观,更让我害怕。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和不公平,这个社会如此错综复杂,如果人们已经不再信任任何约束机制,那么什么才是我们判断是非的标准,什么才是维系各种因素平衡稳定的依赖?所有以道德为说辞去判别彭宇撞人案真相的人们,是否曾经想到,他们实际拥有各不相同的道德标准,如果未来某天事情真相真的能揭晓,谁的标准应该作为了结此事所依之尺度呢?
当看到判决中“常理”二字时我其实也无比意外,但我随后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我会做同样的事情吗?我不会。所有对“常理”二字耿耿于怀的人们,如果换做你们在那种情况下,你们会做同样的事情吗?我相信大多数不会。雷锋精神之所以可贵,因为这样的人太少,人们愿意歌颂雷锋们却未必愿意成为雷锋们,如果这是事实,那“常理”二字又有什么无理呢?内心深处,我也希望小伙子是个活雷锋,在越来越多让人失望、愤怒甚至恐惧的事情发生的今天,所有人都在潜意识里期盼身边能够多些美好,多些感动,彭宇事件的舆论反应不难理解。如果想遇到好人,首先要做个好人,我这样想的同时,心中却略过一丝犹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似乎早就成为行事信条,我可以保证不做坏人,但我有能力,有胆量保证做个好人吗?我还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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