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

tea 发表于 2007-11-08 17:10:48

本来今天打算写写我家天才,就是自己录闹钟叫铃,每天早上蜡笔小新般叫嚣着:“天才,起床啦!天才,起床啦!”的我的同居室友-----她本来可以成为我的房东,可惜却念及我们的旧情放弃了收点小钱的权力,还额外搭上不少,让我不由得背地里暗自狂笑,hia~hia~hia~,咳,没有,其实,我很感动。但是动笔的时候我想起不久前看过的《藏獒》一书的作者访谈,他说写一段生活的时候不应该在经历这段生活的过程中写,而是应该在它成为回忆之后下笔,这样沉淀下来的就是留在记忆中最深刻最难以忘怀的细节,是这段生活最核心的感情积累。我以为非常有道理,所以我决定把我和天才同居的故事放在以后去写,如果今天我想写的东西到了那个时候已经忘掉了,那一定是有了更值得怀念的东西填充了记忆,而这段生活带给我的各种情感是永远不会消失的。(11/09早上更新(此处专对天才同学):昨晚歪酷页面总是有问题,天才说是因为我没有写她是咸蛋超人。天地良心,一、我写了她只是她还没有读;二、她前一晚只说过天才、怪兽等形象,压根没提咸蛋的事----关于这几个形象的故事我以后会交待。所以,天才同学,我没骗你,你以后要及时读我的博客)。
---------------------------------------------------华  丽  分  割  线-----------------------------------------------------
按照作家的逻辑,我把记忆往前倒腾,打算找点已经成为过去的经历放在今天回忆一下,于是我第一时间想起了我的大学同学,小罗同学和小胡同学,我大学时代最亲密的伙伴。小胡同学几天前还给我发过短信,有关一场足球比赛,这项运动曾经是我们大学时期的共同爱好。在那个足球风生水起的年代,我们责无旁贷的喜欢着自己城市的队伍,绝不落下任何一个周末的任何一场比赛,然后在返校以后热火朝天的交流着现在完全想不起来是什么的话题。那天小胡同学提到的比赛是老国安队和97年国家队的一场友谊赛,没错,那就是我们曾经热情的年代和我们曾经热衷关注的球队。我已经记不起我是什么时候完全放下了对足球的追捧,不知道小胡和小罗同学有没有印象,可能和我们彻底告别那段青葱岁月差不多时候吧。
我好像应该从我们第一次见面说起,然后慢慢交待我们是怎样在四年里逐渐成了能在毕业多年之后仍保持联系的朋友,但我真的记不起来了。既然细节是承载一切情感的容器,那么就省略过程,只停住那些片断的,清晰的,一触之下在心底慢慢发热的画面吧。我和小罗同学、小胡同学并不住在一间宿舍,我真正的室友们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在大学后半程都很少住在寝室,我提前享受了更高等学历才能享受的单间待遇,小罗和小胡同学无论吃饭,上课或者去打开水都会叫上我,这才使我避免了在三五成群的校园里形单影只的窘境。
还说前面提过的足球,我记得那个时候小胡同学有一个很小的掌上电视,一度成为我们观看球赛的依赖。那东西一次需装四节五号电池,而且每四节顶多撑20分钟,为了能完整的看一场球赛,我们经常跑到当时的“天外天”小商品市场去成盒成盒的批发电池,尽管那电视屏幕小的根本分不清谁是谁,我们还是乐此不疲的坚持了很久。
除了足球,我们还都热衷听电台节目。这得益于学校从入学第一天就发给每个人的小半导体,虽然结构简单,音质粗糙,但却毫无疑问的成为学校生活调味剂。除了当时和足球有关的节目,我们常听的还包括一些午夜音乐节目和谈话节目,印象较深的有《零点夜话》和《人生热线》。前者的主持人是今年夏天曾在超级男生当过评委的伍洲彤,这么多年过去我发现他的普通话几乎没一点进步,说话的调调也一如既往的文艺,而那一档晚间音乐节目居然还在继续,他的主持也仍是一副苦大仇深兼消化不良的琼瑶剧风格。人生热线则是一档关注人们精神生活的谈话节目,大学的时候我们很喜欢讨论些形而上的东西,也许因为年轻,总是试图给生活找到哲学依据。我记得当时有个主持人叫闻达(这个名字我其实已经忘了,是花了些工夫从网上搜出来的),年轻,声音也不错,总在节目里头头是道的给别人分析活着是为什么,结果有一天他自己因为失恋企图自杀,后来还在节目里和大家分享他的心路历程什么的,当时有个人说他是灯下黑,就是看的见别人的问题却看不见自己的,我们为这事议论了好几天,大概是有关生命的意义什么的。那个时候我们不关心柴米油盐,除了念书考试、八卦同学这些琐事,有大把时间自觉不自觉的分析“人生”这两个字,尽管从来没分析出结果。

细想起来,我和小罗同学小胡同学在大学期间完全没什么大作为,属于那种夹着书本默默无闻,趁着别人出风头自己在旁边看热闹的普通女生。我们没什么了不起的事迹也没什么过不去的挫折,就一路波澜不惊伴着小欢笑小乐趣的走了过来。说起来,小罗同学是我听英文歌的启蒙,还是入校军训期间,在一个晚饭后的傍晚,军训所在的防化指挥工程学院校园里放着一首曼妙的英文老歌,是小罗同学告诉我那是Kenny RogersLady,让我从此开始执著于英文歌的动情。小罗同学那个时候擅长写很长很长的信,个性鲜明,头脑敏捷,而且肩部关节可以做常人不可能完成的转臂动作。小胡同学则自始至终保持着小家碧玉的风范,长发披肩几乎50年不变,说话走路都是淑女的作派,当然只有接近此同学的我们才知道,此同学其实是我们中间最擅长打诸如拖拉机之类游戏的玩家,属于表面是海水底下是火焰的类型。
毕业之后小罗同学和小胡同学顺理成章的进入了四大国有银行中的二家,成为国家金融体系建设的栋梁,而我则开始了天南海北颠沛流离的辗转生活。现在她们俩都过着踏实稳定的小康生活,小罗同学定期健身,小胡同学经常旅游,我仍是游荡在祖国的南方或更南方。好在她们没有忘掉一年几乎只能见一次面的我,好在我们仍没有彼此陌生。无论漫画韩剧,或者婚姻感情,不管什么时候见面,我们仍能象曾经有过的那段时光一样,肆无忌惮的闲聊,好像我们没有经过近10年的后毕业生活,好像我们仍在那个被我们叫作村里的,每次都要经过一个猪圈走过一段田埂才能到达的校园,好像一切都从未改变。



Lady---Kenny Rog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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